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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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会畅通讯(300578)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贤 |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立鸿 | 联系电话:021-68982345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放置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共计 8次。包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适用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2年 12月 16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结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以及结合近期处罚案例,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性进行了讲解,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培训对象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1、2022年 12月 30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主要问题包括:(1)上市公司未通过临时报告披露计提大额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事项;(2)2020年与 2021年的财务报表附注未完整披露监事吉贝蒂 12万元的关联交易;2023年 1月 4日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主要问题包括:上市公司未通过临 | 1、保荐机构已结合相关事项要求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募投项目建设和达产情况的信息披露; 3、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进展,并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 |
时报告披露计提大额无形资产减值准事项。 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较为缓慢,基于项目实施环境及实际进展情况,上市公司对“云视频终端技术升级及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对“总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了延期; 3、根据上市公司 2023年 5月 8日《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房产用途以及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财务性投资有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 不适用 |
情况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贤 李立鸿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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