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
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禁毒办原工作人员李海铭
【资料图】
被警察带走
他被多人实名举报伪造政府文件、公章
以帮代办房产证、加建报建、购买地皮等
为名实施诈骗
涉案金额巨大
记者获悉,博罗县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李海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受害者
遭镇政府禁毒办原工作人员
诈骗约700万元
去年12月,林某富等多人接受记者采访,提供了他们与李海铭签订的代办不动产权证服务协议以及收款收据、银行转账记录、承诺书、报警受案回执、立案告知书等材料。
据林某富称,从2011年6月开始,李海铭以帮他代办房产证、加建报建、购买地皮等共诈骗了他本人约700万元。
“因事情一直没办成,后来还发现他在办事过程中提供的政府证件、公章等都是伪造,我们便多次催李海铭退款。李海铭于今年9月份退了我20万后,称其余钱在办事过程花掉了和赌博输了,没办法还,我们只好报警”。
李海铭
林某富称,李海铭以帮代办房产证等为由,共诈骗了他本人约700万元
园洲镇政府
被举报者属购买服务人员
此前因个人原因办理离职手续
记者从园洲镇政府了解到,经查,李海铭确实曾在博罗县公安局园洲派出所禁毒办工作,属购买服务人员,此前因个人原因办理离职手续,在其离职前,其所工作的单位未收到关于其工作相关投诉。日前,因其个人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园洲镇政府已经督促公安机关加快案件侦查。2022年12月5日,惠州博罗警方证实,此案犯罪嫌疑人李海铭已被刑事拘留。
李海铭曾任职单位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以办理业务为由
共骗取1500余万元
据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21年6月开始,被告人李海铭明知其没有能力办理地皮报建、楼层加建等业务情况下,对外谎称自己认识博罗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有话语权的领导,有实力办理成功,并通过伪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虚构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对被害人林某富、关某锐等人实施诈骗。期间,另一名被告人朱志彭为牟取利益,在明知李海铭没有能力办理上述业务的情况下,主动帮李海铭招揽高某玲等七名需要办理上述业务的被害人。
至案发,李海铭以办理业务为由骗取林某富、关某锐等被害人合计15113116.5元人民币;通过朱志彭介绍给李海铭办理业务的高某玲等七名被害人被骗取3363257.5元人民币。案卷材料显示,其中自2021年6月,李海铭以代办房屋报建、购买商铺等为由,在博罗县园洲镇骗取林某富代办费共计6800639元人民币。
博罗县人民法院
追缴赃款55万元
一审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
博罗县人民法院认为,李海铭、朱志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二人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李海铭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但李海铭未赔偿各被害人的损失,未取得各被害人的谅解从宽处罚幅度不宜过宽。被告人朱志彭家属退赔部分被害人,量刑时予以考量。
因被告人李海铭、朱志彭的犯罪行为造成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予以退赔。公安机关从相关人员叶某宾、莫某坚处追缴赃款人民币550000元,退赔给各被害人。
近日,博罗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海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朱志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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