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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永长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天天即时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5-19 20:33:03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3-032


(资料图)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

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有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

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含)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含),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截止行权期满,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完成自主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共 0.67 万份,公司总股本由 22,320.909 万股增加至 22,321.579 万股。

   公司本激励计划中,3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11 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综上,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2,320.909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2,319.668 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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