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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电,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优化放宽混动指标车辆相关条件的通告:自5月4日起,使用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个人在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上牌审核时,不再要求车辆需满足“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及以前)”的条件,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等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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